立委賴士葆和費鴻泰今天上午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表示,上市的國營事業台鹽花錢登廣告,為政府宣傳政績,此舉是否違反上市公司規定,要求證期局查明,證期局允諾在一周內調查並提供報告給立委。賴士葆表示,520快到了,由於政府政績不怎麼樣,就把腦筋動到國營事業和財團法人身上,從3月開始要求國營事業幫忙打廣告,宣傳政績,但是台鹽是上市公司,可以做政府置入行銷嗎?立委費鴻泰也表示,行政院和總統府大剌剌要求台鹽出資宣傳,是否違反證交法?證期局副局長周惠美表示,必須先瞭解會計科目是什麼?是否為捐贈贊助,如果做廣告涉及跟公司沒有關係的,按現行規定要經過董事會程序。費鴻泰問,如果沒有經過董事會呢?周惠美表示,那就違反相關官定,會去進一步了解台鹽廣告的合理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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